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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資訊:女子被兒子騙后還幫助詐騙一老人55萬余元,母子均已獲刑 2022-06-26 07:40:55  來源:澎湃新聞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澎湃新聞記者 邱海鴻

兒子虛構理財投資騙錢,其母被蒙騙后非但沒有制止,反而加入其中幫兒子詐騙身邊的熟人。6月16日,江蘇揚州市廣陵區(qū)法院公開宣判一起養(yǎng)老詐騙案——被告林某(化名)聯(lián)合其母親林某花(化名)獲得被害人信任,以投資理財為由詐騙一老人55余萬元養(yǎng)老錢,法院以詐騙罪一審判處被告人林某、林某花十年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陳某(化名)和林某花都是揚州的老阿姨,二人關系一直不錯。去年夏天,林某花多次找陳某借錢,稱其子林某在外搞金融投資理財,急需續(xù)交預存金和繳稅才能拿回先前的投資款。陳某答應,林某花母子拿到借款還打了欠條,并許諾有高額回報。

然而,期限到后,林某一直找借口拖延,后來還注冊了一個新的微信號冒充同事,在朋友圈發(fā)布金融理財投資的消息,又獲得陳某的信任。后來林某繼續(xù)向陳某借錢,最終金額累計達55萬余元。直到去年底,陳某聽說林某還向自己兒子的朋友借錢,意識到被騙后報了警。

林某花、林某母子承認虛構理財投資騙財?shù)姆缸锸聦?。?jīng)查,林某先后先后詐騙陳某80多次,騙得55余萬元,其中其母林某花參與共同詐騙10余萬元,詐騙所得錢款均被林某揮霍一空。據(jù)林某花稱,起初她也被兒子蒙騙,但后來得知真相后,依然為兒子詐騙提供幫助。林某花早年離異,兒子跟著她生活,盡管經(jīng)濟困難,她仍對兒子十分寵溺,對其行為過于放縱。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林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shù)額特別巨大;被告人林某花明知林某對他人實施詐騙,仍為其提供幫助,數(shù)額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其中林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應按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

在案件審理期間,廣陵法院加大案件追贓挽損力度,最大程度挽回老年人的經(jīng)濟損失。其中,根據(jù)贓款去向查明被告人林某在某網(wǎng)絡平臺充值255582元用于平臺消費,經(jīng)與該公司多次溝通協(xié)商,闡明相關刑事政策,最終將該充值款全部追回。在案件宣判當天,法院將這筆錢返還給了受害人。法院表示,將對剩余詐騙款項予以追繳或責令退賠。

關鍵詞: 提供幫助 責令退賠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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