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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溫州市公布一起侵犯著作權案 2022-04-27 09:56:42  來源:中國質量新聞網(wǎng)

中國質量新聞網(wǎng)訊近日,浙江省溫州市公布10起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徐某某等侵犯著作權案,具體信息如下:

徐某某等侵犯著作權案

2021年8月,溫州市公安局龍灣區(qū)分局查獲徐某某等人侵犯著作權案,2022年1月24日,被告人徐某某因侵犯著作權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7萬元,沒收違法所得82587.79元,犯罪嫌疑人羅某正在審查起訴階段。

2021年8月,溫州市公安局龍灣區(qū)分局發(fā)現(xiàn)有人在社交軟件聊天群中販賣盜版政法題材熱門連續(xù)劇《掃黑風暴》(送審樣片)。在8月21日中央政法委微信公眾號“長安劍”轉發(fā)“上海騰訊企鵝影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反盜版聲明后,犯罪嫌疑人仍公然在互聯(lián)網(wǎng)上銷售涉嫌侵犯著作權的該影視作品。2021年9月,由溫州市公安局和龍灣區(qū)分局組建的抓捕組快速反應出擊,在山東青島市抓獲犯罪嫌疑人徐某某、羅某等人。經審訊,犯罪嫌疑人羅某交代最早于8月19日在網(wǎng)上找到“掃黑風暴”網(wǎng)盤資源(非全集,免費)給其丈夫徐某某在社交軟件聊天群里賣,8月20日資源被“和諧”后,當天羅某又通過微博找到一微信號購買了全集網(wǎng)盤鏈接,8月21日網(wǎng)盤資源再次被“和諧”,羅某就找到另一微信號購買可以在線觀看的網(wǎng)站鏈接,并自行組建社交軟件聊天群以繳納入群費的形式進行牟利。徐某某、羅某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銷售其音像作品,構成侵犯著作權罪,依法對其進行刑事處罰。(溫州市公安局龍灣區(qū)分局選送)

(來源:溫州市場監(jiān)管)

關鍵詞: 溫州市公安局 犯罪嫌疑人 侵犯著作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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