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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以滴滴順風車名義變相運營 將處以3至10萬元罰款 2018-08-30 17:32:58  來源:證券時報·e公司

8月29日,廣州市交通部門對市網(wǎng)約車市場整治情況進行通報,并表示對于網(wǎng)約車平臺不配合調查的行為,將以“不配合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調取查閱相關數(shù)據(jù)信息”為由立案查處,對于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網(wǎng)約車平臺將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zhí)行。目前,滴滴平臺已有29宗違章案件,將到強制執(zhí)行期。在滴滴順風車下架期間,以滴滴順風車名義變相從事旅客運輸,將依法按非法營運處以3-10萬元不等罰款。

關鍵詞: 廣州 滴滴順風車 變相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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