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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18年前一次不作為 退休土管員被追責 2019-03-26 14:49:19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網站

“在嚴慈民土地登記錯誤的問題上,我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日前,已退休在家的原浙江省東陽市國土局橫店國土所土管員黃朝民對自己當初的不作為而導致“一地兩證”的問題被追責,懊悔不已。

與他一起被查處的還有東陽市橫店鎮(zhèn)下湖嚴村黨支部書記嚴慈民。他們二人,一個是裝糊涂,一個是真糊涂,最終導致了一塊土地出現兩本土地證的荒誕之事,在當地造成了不良影響,最終難逃法紀之網。

一條“村霸”線索牽出十八年前的“糊涂案”

“東陽市橫店鎮(zhèn)下湖嚴村黨支部書記嚴慈民,在村里橫行霸道、搞一言堂、霸占他人宅基地指標、‘一戶多宅’……”2017年7月,東陽市紀委監(jiān)委接到上級紀委交辦的一件關于橫店鎮(zhèn)下湖嚴黨支部書記的“村霸”問題線索。

經核實,該問題線索反映嚴慈民搞一言堂、霸占他人宅基地指標的問題不實,但卻發(fā)現了其未經批準違法占地及重復登記土地使用權等違法違紀行為。

“為什么同一塊土地有兩本土地證?”工作人員在核查嚴慈民“一戶多宅”問題時發(fā)現其名下登記有兩處集體宅基地,其中有一處宅基地系重復登記,而且更令人驚訝的是,本應為集體工業(yè)用地的土地卻登記為集體住宅用地。

原來,1999年8月,嚴慈民名下的東陽市萬達冶金機械廠因未經批準、擅自改變用途在廠區(qū)內建設專家樓的違法行為,受到國土部門“沒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的行政處罰,同年9月該專家樓轉沒收作價24286元處理,并將專家樓產權落實給該廠。但時隔六個月后,嚴慈民卻向國土部門申請為該專家樓辦理集體住宅用地使用權證書,沒想到真的讓其成功地拿到了該證。

“因為當時違法建設專家樓的罰款發(fā)票開成了我個人的名字,我就向橫店土管所咨詢能不能把證做到我的名下,當時工作人員說可以的。”經過申請順利拿到土地使用證的嚴慈民,雖然發(fā)現比土地使用證上的實際建筑面積少了40多平方米,但生怕“一地兩證”的事情敗露就沒有主動去提。

連嚴慈民都知道集體工業(yè)用地的土地證不能登記到個人名下,國土部門工作人員為何毫無察覺?

不作為的“糊涂官”最終浮出水面

隨著案件調查的深入,不作為的“糊涂官”終于浮出水面。原來,當時具體負責經辦的原橫店土管所土管員黃朝民未按照規(guī)定履行地籍調查職責,而是直接將地籍調查全權托付給當時的臨聘人員陳某。并且對嚴慈民提交的申請材料不仔細審核,就直接在土地使用權登記申請表、宗地草圖和地籍調查界址確認表等相關材料上簽字并上報。

“按照規(guī)定,村集體住宅用地登記需要提交東陽市農村私人建房用地審批表,為何地籍資料冊中沒有這份文件?”面對調查人員的詢問,黃朝民辯稱按照慣例只要有處罰決定書就可以申請宗地登記。

“地籍資料里面的土地違法案件行政處罰決定書的處罰單位是東陽市萬達冶金機械廠,處罰土地為集體工業(yè)用地,你仔細看看能否作為嚴某某申請集體住宅用地的登記依據?”當調查人員緊接著提出這一問題后,黃朝民頓時啞口無言,承認自己在審批環(huán)節(jié)一時糊涂,疏忽大意,未經認真審核就直接簽署初審合格意見,最終導致該原屬集體工業(yè)用地的專家樓地塊重復登記為集體住宅用地。

違法亂紀終究難逃法紀之網

“如果當時親自去現場進行調查,或者審核仔細點就好了,但現在后悔也遲了。”已退休六年的黃朝民壓根就沒想過自己會因為18年前不作為而辦出的土地證挨處分。

擔任了20多年下湖嚴村黨支部書記的嚴慈民本來該帶頭遵紀守法,卻揣著明白裝糊涂,帶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身為土管員的黃朝民本該嚴格執(zhí)行土地登記程序,卻因為在工作方法上搞形式主義、在工作態(tài)度上搞官僚主義,履行職責敷衍塞責,未到現場地籍調查、未嚴格審核就簽署意見。雖層層把關,卻層層失守,最終導致出現“一地兩證”的荒誕之事。

“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本案中負責土地證辦理的黃朝民,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作祟,不擔當、不作為,未認真履行地籍調查職責,糊涂官辦了糊涂證,社會影響惡劣,雖然已過去18年,人雖退休,但追責不休。”東陽市紀委監(jiān)委主要負責人表示。

2017年8月8日,東陽市國土資源局橫店分局對擅自改變用途建專家樓丈量產生誤差未處理到位的面積40多平方米進行責令整改,將嚴慈民個人名義重復登記的集體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證回收并辦理注銷登記處理。2018年5月,東陽市紀委監(jiān)委決定給予黃朝民黨內警告處分;嚴慈民因還涉及其他違紀問題,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浙江省紀委監(jiān)委 顏新文 方鵬航 方裕健 | 責任編輯 楊文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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