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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開展食品生產經營環(huán)節(jié)“非法添加”整治行動 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 2021-12-20 14:28:34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

為認真落實“四個最嚴”要求,突出重點,集中力量,嚴厲打擊食品生產經營“非法添加”違法行為,督促落實食品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有效落實監(jiān)管責任,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福建省市場監(jiān)管局決定從2021年12月10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全省范圍內開展食品生產經營“非法添加”整治行動。

此次整治重點品種主要包括固體飲料、其他飲料、糖果(壓片糖果)、果凍、代用茶、蜜餞、咖啡7類。整治重點對象包括企業(yè)名稱中含有“生物”“科技”“醫(yī)藥”“營養(yǎng)”等字樣的、獲證類別為7類重點品種的食品生產經營者;3年涉及“非法添加”行為,或3年因“非法添加”違法行為被查處后,且由同一生產經營者或在原生產經營地址上申辦新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生產經營相類別產品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接受委托生產上述7類重點品種的食品生產企業(yè),特別是由委托方提供食品原料、輔料生產的;在流通領域特別是線上銷售渠道,或在產品名稱、標簽標識上明示或暗示排便、清腸、瘦身、壯陽、降糖、增強免疫等疾病預防、治療等功能聲稱,或產品名稱、配料名稱包含但不限于“酵素”“牡蠣肽”“鹿鞭肽”“人參肽粉”“牡蠣虎鞭”“瑪卡”等誘導用語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整治重點行為包括用非食品原料生產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藥品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或者經營上述食品的行為,如固體飲料、壓片糖果、果凍、代用茶、蜜餞、咖啡等添加西地那非、他達那非、匹克硫酸鈉、西布曲明等藥品、化工原料或未通過衛(wèi)生行政部門安全評估的新的食品原料等。

福建省市場監(jiān)管部門將全面開展生產過程排查,若發(fā)現涉嫌“非法添加”、非法聲稱產品功效產品的,將相關食品生產企業(yè)的風險等級立即調整為D級,并立即對食品生產企業(yè)開展飛行檢查,一查到底,同時排查委托生產行為。對于接受委托生產的7類重點品種生產企業(yè),立即開展重點檢查,排查是否使用不明成分的食品原料,企業(yè)是否對委托方提供的原輔料及食品添加劑按規(guī)定實施進料查驗和索票索證。對于酚酞、匹克硫酸鈉、番瀉甙、那非類藥物等有法定檢驗方法的項目,企業(yè)應將上述項目納入出廠檢驗項目。另外,福建省市場監(jiān)管部門還要排查是否存在功能宣稱。全面排查轄區(qū)食品生產企業(yè)的產品是否在流通領域特別是線上銷售渠道,或在產品名稱、標簽標識上明示或暗示排便、清腸、瘦身、壯陽、降糖、增強免疫等疾病預防、治療等功能,或產品名稱、配料名稱包含但不限于上述誘導用語。存在上述問題的,由所在的設區(qū)市級局立即組織對涉及企業(yè)開展飛行檢查。

整治期間,福建省市場監(jiān)管部門將加強對由委托方提供的原輔料和成品,檢查發(fā)現食品涉嫌“非法添加”的產品,以及涉嫌疾病預防、治療及保健功能聲稱或使用“通便”“減肥”“纖體”“壯陽”“降糖”等類似宣傳用語的食品開展抽檢監(jiān)測,重點檢驗與宣傳用語相關的物質是否符合規(guī)定,是否非法添加雙醋酚丁、匹克硫酸鈉、酚酞、西地那非等那非類、鹽酸二甲雙胍、西布曲明等藥品、非食用物質以及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

福建省各地市場監(jiān)管部門將對存在普通食品虛假宣傳功效、不按規(guī)范標注產地、生產企業(yè)以及不如實公開證照等問題的線上銷售臺開展約談。對產品違法宣稱功效、三年來發(fā)生“非法添加”行為的食品生產企業(yè)開展約談。

福建省市場監(jiān)管部門將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對檢查和抽檢監(jiān)測中發(fā)現的問題嚴格依法查處。各級市場監(jiān)管部門之間要加強溝通協作,對違法違規(guī)行為涉及異地監(jiān)管部門的,及時通報當地監(jiān)管部門,無縫銜接協同查處,確保案件一查到底、不留死角。對“非法添加”案件,堅決一查到底,做到“四個一律”:凡是市場監(jiān)管總局掛牌督辦案件一律從嚴重處;應當吊銷許可證的,一律吊證;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機關;能夠處罰到人的,一律處罰到人。

整治期間, 福建省市場監(jiān)管局將組織督導檢查組,對有關地區(qū)的整治工作、相關人員的履職情況開展聯合督導檢查。(記者張文章)

關鍵詞: 非法添加 添加 整治 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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