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消費 >
與持有人利益綁定 基金公司薪酬管理指引發(fā)布 2022-06-11 05:46:24  來源:上海證券報

6月10日晚間,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yè)協會(下稱“中基協”)發(fā)布《基金管理公司績效考核與薪酬管理指引》(下稱《指引》),并對薪酬結構、薪酬支付、績效考核、薪酬內控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

據悉,《指引》不直接干預基金管理公司的薪酬水平,但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合理確定和適時調整不同崗位的基本薪酬標準和薪酬結構。其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基金公司應在2022年12月20日前對現有績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工作進行調整和完善。

根據《指引》,績效薪酬的遞延支付期限不少于3年,遞延支付速度應當不快于等分比例。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經理等關鍵崗位人員遞延支付的金額原則上不少于40%,績效考核指標應體現3年以上長周期考核情況。

此外,《指引》對高管、基金經理等績效薪酬持基要求也進行了明確。高級管理人員、主要業(yè)務部門負責人應將不少于當年績效薪酬的20%,購買本公司管理的公募基金,其中購買權益類基金不得低于50%;基金經理應當將不少于當年績效薪酬的30%,購買本公司管理的公募基金,并應優(yōu)先購買本人管理的公募基金。

相關報道

公募薪酬管理指引落地:績效薪酬遞延支付期限不少于3年 需按20%或30%比例持基

(文章來源:上海證券報)

關鍵詞: 基金公司 薪酬管理 薪酬結構

相關閱讀:
熱點
圖片 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