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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域》游戲“氪金”術——“阿拉瑪之魂”玩法 2021-04-25 08:53:42  來源:貝果財經

“我一共玩了兩個月,凈虧額達到了20多萬元。”曾靠送外賣維持生計的王述,在接觸一款名為《魔域》(下文提及的《魔域》游戲,如未單獨說明,指端游《魔域》和正版手游《魔域》的統(tǒng)稱)的游戲后,難抵“玩游戲賺錢”的誘惑,一步步深陷其中。

與王述有相似境遇的玩家不在少數,他們在組建的維權群中控訴該游戲涉嫌賭博、欺詐。知情人士向《中國經營報》記者提供的信息顯示,2020年6月,一位年僅26歲的玩家,在多次控訴無果后,甚至以“喝農藥”的極端方式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究竟這是一款怎樣的游戲,竟讓玩家一步步滑向“深淵”?

記者調查發(fā)現,《魔域》游戲中有一個叫“阿拉瑪之魂”的玩法,玩家需要充值購買游戲中的“魔石”,再通過花費“魔石”來購買游戲內的虛擬道具“阿拉瑪器靈”。玩家通過游戲內含有概率性的融合器靈的玩法,有可能將投入的器靈成功升級成若干更高等級器靈中的一種,從而將升級后的器靈賣給游戲內的商人獲取現金收益。但游戲內顯示,融合成功存在一定的概率,如果融合失敗,這時玩家損失購入器靈的現金投入,但卻換不回具有更高等級、更高現金價值的器靈,只能收獲一些游戲內無法交換成現金價值的“經驗值”。

但在游戲過程中,不少玩家對上述玩法提出質疑。有玩家表示,在這種概率性玩法下,融合升級成功的結果中,也有好幾種可能性,而有很多玩家是沖著其中的最高等級去的,玩家想知道每一種更高等級器靈出現的可能性究竟是多少,“就像現實中去抽獎一樣,如果抽獎箱是空的,那我無論如何也不可能抽到什么獎”。

兩個月虧了20多萬元

這款被玩家控訴的游戲,即為網龍(00777.HK)研發(fā)和運營的端游《魔域》,以及由網龍研發(fā)、成都西山居世游運營的《魔域》正版手游。

天眼查顯示,西山居世游董事長為金山集團CEO鄒濤,金山軟件前CEO求伯君和金山軟件集團副總裁郭煒煒均為其董事,該公司向上穿透的大股東為求伯君的妹妹求偉芹。西山居世游旗下的品牌“西山居”是金山軟件旗下的游戲開發(fā)工作室,目前已經拿到了來自小米集團、金山軟件和騰訊的戰(zhàn)略融資。

王述告訴記者,其之所以玩《魔域》游戲,最開始是由于看到同事“充了100塊錢,5分鐘不到,100塊錢就變成了300多塊,賺了200多塊錢”,他也開始躍躍欲試,最終難以自拔。

王述提及的正是《魔域》游戲中的“阿拉瑪之魂”玩法。

《魔域》正版手游顯示,上述玩法即為阿拉瑪器靈重鑄,主要是指器靈復蘇中的“融靈”和“碎靈”兩種情形。其中,“融靈”有高級融合(可以融合1~15級以下器靈,100%成功)和幸運融合(50%概率獲得1個器靈材料或經驗,50%概率獲得更高級器靈,只有1~11級器靈可進行幸運融合)兩個選項。

例如,當玩家想要將兩個較低的同樣等級的阿拉瑪器靈(兩個3級)融合成一個更高等級的器靈時,如果選擇高級融合形式,這時必定獲得一個4級器靈;如果選擇幸運融合,可能會獲得高于4級的器靈,但是這個結果存在不確定性。

王述表示,他第一天充值了50元錢的“魔石”,當天就贏了80元錢,“但第二天,一次充值了200塊錢,最后卻全輸掉了”。

失利,并沒有讓他收手。

王述告訴記者,當時游戲內公示有55%的成功概率(后來改為50%),這在他看來,也就是說,“如果100次會有55次成功,那么已經連續(xù)失敗了40次,失敗率就只有5%了”?;谶@樣的理解,他又充值了200元“魔石”,買了兩個10級“阿拉瑪器靈”,重鑄后幸運地成功升級到了13級,便直接賣給了“游戲商人”,換回了600多元。

嘗到了甜頭后,王述越陷越深。

有一次,王述一下子輸掉了400元,但他心想,“之前也有過這樣的情況,輸了很多次后又會出現贏的情況,說不定下次就能贏”,于是,他決定繼續(xù)充值購買“阿拉瑪器靈”進行重鑄。

“我已經輸了400塊錢,那我想要的就是把輸掉的這400塊錢的本錢給賺回來。而即便通過最穩(wěn)妥的方式,也就是在高級融合100%成功的融合選項下,如果從較低的等級開始一步步往上融合,打個比方,即便最后融合了一個12級的器靈,那也無法覆蓋之前400塊錢的損失”,“而如果從12級以上的器靈開始進行高級融合,能賺到的錢就越多。”他向記者這樣說道。

“而如果用幸運融合玩法,道理也是一樣的。如果從較小等級的器靈開始重鑄,即便有跳級的情況出現,跳一級也依舊是比較低的等級,價值就比較低,還會浪費一次出現跳級的機會,所以,只有從更高的等級進行融合,這樣即便跳一級,等級會較高,價值也會更高,跳級的情形如果出現在這樣更高等級的幸運融合中,就會顯得比較劃算。”

王述后來越玩越大,而隨著投入的額度越大,最后其累計輸掉的錢也就越多。

“總感覺背后有雙眼睛一直在看著你一樣,好像充的錢越多,系統(tǒng)就越盯上了你,越不讓你得到什么好處。”王述表示,“后來我買了一個12級去進行幸運融合,但依舊失敗,而那個時候我已經輸掉了700多塊了。”

王述告訴記者,游戲過程中,也并不是一直持續(xù)的失敗,中間也偶有升級或跳級的情況出現,但之后依舊多次連續(xù)失敗,“那天輸了差不多8000多塊錢,當時想這個賬號已經用了那么久了,應該總是會有跳級的情況出現吧?然而,無奈,結果卻總是事與愿違”。

最終,因為《魔域》這款游戲,王述在短短兩個月時間,虧了20多萬元。

“魔幻”的魔石

在上述玩法中,“魔石”充當著關鍵角色。

但記者注意到,在端游《魔域》、正版手游《魔域》以及手游《魔域-口袋版》這幾款游戲中,魔石有的被當作是虛擬貨幣,有的又被認定是需要用虛擬貨幣購買而得的虛擬道具。在正版手游《魔域》中,官方在回復記者關于“魔石”的身份認定時,也曾出現前后矛盾的情況。

據網龍方面客服人員透露,在由網龍研發(fā)和運營的端游《魔域》、手游《魔域-口袋版》中,“魔石”為游戲內的虛擬道具,虛擬貨幣則為“99幣”和“99通寶”。

根據2020年3月18日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的《肖穎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罪二審刑事判決書》,網龍公司向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廳備案的虛擬貨幣也僅為“99幣”及“99通寶”。

但近期,有玩家向記者提供的游戲內充值發(fā)票顯示,其通過端游《魔域》內的二維碼掃碼支付獲得了游戲內的“魔石”虛擬資產,但網龍公司據此對其開出的發(fā)票卻顯示是銷售了“虛擬貨幣”。

記者之后向網龍客服方面進行咨詢,上述在游戲內直接充值得到魔石的情況下,魔石究竟算虛擬貨幣還是虛擬道具?對方回應稱,為虛擬道具。

但北京市煒衡律師事務所合伙人、石家莊分所負責人丁垚律師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卻提及,“其實只要是直接用人民幣充值在游戲中獲得的虛擬資產,形式上就屬于虛擬貨幣,但如果說玩家通過這種充值形式獲得的魔石為虛擬道具,那就是在打擦邊球,它是在玩一個概念”,“魔石既然是虛擬道具,本身只能從事玩家的游戲體驗,而不應當具備其在游戲中的結算功能。一旦該虛擬道具具備游戲結算功能,那就跟直接用法定貨幣進行結算是一種形式。那么對于法律監(jiān)管而言,就可能存在一個形式上不能直接結算的概念。”

當被問及端游《魔域》的運營商網龍為何要將游戲內直充情形下獲得的魔石作為虛擬道具來看時,丁垚向記者稱,“我個人認為,由于網絡游戲運營商是營利性的商業(yè)機構,這么做或許是為了達到他的商業(yè)目的,盡量降低觸碰法律風險的可能或減少行政監(jiān)管可能對其造成的影響。假如一方面說魔石是虛擬貨幣,一方面又說不是,那么它有可能是在利用當時的監(jiān)管規(guī)則的空間玩文字游戲。”

而“魔石”究竟屬于虛擬道具還是虛擬貨幣?在《魔域》正版手游中,也同樣存在讓人感到模棱兩可的情況。記者通過與該手游的客服入口——微信公眾號“魔域手游”的人工客服聊天發(fā)現,對方對此似乎也搖擺不定。其一開始回應稱“魔石”為虛擬貨幣,但之后又改口稱為“僅限于在游戲內使用的相關道具,用于兌換游戲內的其他虛擬道具物品”,最后又表示其屬于游戲內的虛擬貨幣。

網龍旗下的99充值平臺shop.99.com顯示,虛擬貨幣“通寶”可以用來充值的游戲產品列表中,并沒有西山居世游運營的《魔域》正版手游。“99幣”可以通行使用的游戲產品中,也并不包含《魔域》正版手游。

記者就此向西山居世游方面進行咨詢,游戲內的魔石到底是算虛擬貨幣還是虛擬道具,但對方未直接回應,只表示“網龍為總研發(fā)和運營方,相關回復以網龍給到的為準”。網龍方面表示,“魔域游戲合法合規(guī)”。

北京煒衡律師事務所律師孟凡娟向記者表示,對于游戲運營商來說,只要取得了ICP電信運營商許可證、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然后申請了某款游戲的版號,它就具備運營這款游戲的資格了,對于游戲內的虛擬貨幣和虛擬道具并不需要另外再專門備案。

但對于這種說法,丁垚向記者補充說明到,對于網絡游戲虛擬貨幣備案、監(jiān)管相應的法規(guī),《網絡游戲管理暫行辦法》(2010年8月1日起施行,2017年修訂,2019年7月被廢止)第十九條規(guī)定:“網絡游戲運營企業(yè)發(fā)行網絡游戲虛擬貨幣的,應當將網絡游戲虛擬貨幣發(fā)行種類、價格、總量等情況按規(guī)定報送注冊地省級文化行政部門備案。”

丁垚還提到,網絡游戲運營商在申請辦理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申請從事網絡游戲的運營業(yè)務時,如果將虛擬貨幣的發(fā)行,包括經營活動等,作為其運營業(yè)務的內容或范圍,那主管部門一定會對其進行嚴格審查。

如果運營商在辦網絡游戲的經營許可證的時候,并不涉及到虛擬貨幣的問題,那么當時就不存在對其虛擬貨幣方面進行的實質性的審查,或者是當時發(fā)證機關通過測試相關游戲產品,并沒有看到有虛擬貨幣這方面的內容,所以當時自然也就不涉及對其的審查。

但如果運營商在申辦了該許可證之后,新增了關于虛擬貨幣方面的內容,這就應當涉及其經營范圍的變更,那這時候其實是應該要向文化行政管理部門進行報備的。如果魔域手游中的魔石屬于這種情形,現在也沒有查到其在虛擬貨幣發(fā)行和交易等方面的相關備案信息的話,它有可能就是違規(guī)的。

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的取得,是基于對公司運營各方面的問題,包括名稱、住所工商登記,還有區(qū)域范圍等都是要進行審查的,如果游戲內涉及到虛擬貨幣相關內容,并不是說就不需要備案,而是要根據上述情況來看。

丁垚還表示,從法律的角度去理解,雖然上述《網絡游戲管理暫行辦法》已經廢止,但當時文化部發(fā)布的其他關于網絡游戲和虛擬貨幣方面的相關規(guī)范、條例和規(guī)章,并沒有全部廢除。

而如果在《網絡游戲管理暫行辦法》施行期間,游戲運營商確實有不規(guī)范的行為,但當時文化行政主管部門以及文化綜合執(zhí)法部門,知道存在違規(guī)行為并沒有對其進行制止,或者接到了相關投訴,但也沒有對其履行必要的調查核實并對違規(guī)行為進行處罰或者整改的話,那么相關文化管理部門在當時是負有監(jiān)管責任的。

他還提及,根據我國《立法法》第八十四條的規(guī)定:“法律、行政法規(guī)、地方性法規(guī)、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guī)章不溯及既往,但為了更好地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別規(guī)定除外。”對于因缺乏名目,暫時無直接對應的處罰依據,對于運營商不當行為,游戲玩家可以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民法典等作為依據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如果后續(xù)監(jiān)管部門頒布了相關法律法規(guī),就可以直接進行規(guī)范化監(jiān)管。

北京盈科(沈陽)律師事務所部門主任劉強也向記者提到,根據《關于加強網絡游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發(fā)〔2009〕20號),游戲虛擬貨幣需要進行備案,“對未經許可,擅自從事網絡游戲虛擬貨幣發(fā)行和交易服務的企業(yè),由省級以上文化行政部門依據《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guī)定》予以查處”。

能變現的“游戲商人”

在上述“阿拉瑪之魂”玩法中,“游戲商人”扮演了重要角色。

在福州市12345便民(惠企)服務平臺上,記者看到了多位玩家對該游戲的投訴。從投訴內容來看,玩家稱游戲內存在大量的游戲商人,可以出售魔石,而且比官方商城的購買價格要低,并且認為商人與網龍公司之間存有關聯。

記者在《魔域》正版手游內發(fā)現,確實存在收售魔石、器靈等情況,并且有人甚至打出了支持花唄、信用卡等支付方式的信息。這些所謂的商人,還會在這樣的收售廣告中,附帶上微信號。

記者隨即按照他們發(fā)布的微信號,添加了其中的兩位游戲商人的微信,一位商人稱100元可買3900個魔石,也有游戲商人稱以100元3900個魔石的價格出售,以100元4200個魔石的價格回收。雙方都向記者表示,自己是正規(guī)渠道,有商人甚至表示,自己已經是從業(yè)了三年的魔石商人。而在游戲內的充值界面,記者發(fā)現,128元僅可購買3456個魔石。

為了驗證是否可通過商人渠道購買到比商城價格更低廉的魔石,記者之后從一位商人手中通過支付寶付款的方式,買了100元的魔石,轉賬完成后,魔石的交付則在游戲內進行,對方通過私聊的形式,發(fā)送給買家相應的魔石紅包,買家只要點擊領取就可獲得來自“魔域官方團隊”的3900個魔石。并且,如果是新注冊的賬號,還能獲得360個隨賬號綁定的魔石。

記者在與商人的溝通中還獲悉,如果玩家付款后,商人私信玩家發(fā)送魔石紅包時,玩家中途退出了游戲,那么再次登錄游戲時,紅包就無法領取,這時候魔域手游系統(tǒng)會在第一次發(fā)出紅包后8分鐘之后,將紅包又退回到商人手中,待商人收到紅包后,再以相同的方式在游戲內把魔石交付給買家。

商人透露,其口中的“魔域官方團隊”指的是《魔域》正版手游的運營商西山居世游。

并且,根據受訪的一位玩家向記者提供的其此前與魔域手游中的游戲商人的微信聊天記錄,對方也表示其魔石來源于運營商西山居世游官方渠道。

在此前的媒體報道中,也有商人稱其幕后老板來自網龍公司。據受訪玩家稱,因為《魔域》端游的運營商是網龍公司,所以,這個商人說的有可能是《魔域》端游的情況。

此外,受訪玩家還向記者講述了他從《魔域》正版手游游戲商人那兒獲知到的,商人內部與運營商西山居世游方面的關聯。

該玩家告訴記者,以《魔域》正版手游在蘋果手機端的情況為例,首先,由某個包下蘋果手機端《魔域》手游內的所有游戲分區(qū)的收售魔石、器靈的大商人與西山居世游的客服人員進行對接,該大商人從后者那兒拿貨。

“游戲商人”的存在,為《魔域》游戲玩家將游戲中的虛擬資產進行變現,提供了一種渠道。

有信息顯示,在上述“阿拉瑪之魂”玩法中,《魔域-口袋版》手游此前對外宣稱,該玩法可以穩(wěn)賺不賠。但記者調查獲悉,大多數玩家存在虧錢的情況。有的玩家在網絡上發(fā)文稱,虧損甚至超百萬元。

為此,玩家紛紛舉報《魔域》游戲涉嫌賭博、欺詐。

在福州市12345便民(惠企)服務平臺,記者以“魔域”為關鍵字,檢索到100多條信息,其中就有一些關于涉賭的投訴。

不過,對于涉賭、欺詐方面的指控,網龍方面向記者回應稱,《魔域》游戲合法合規(guī),并不涉及任何賭博機制。

丁垚向記者表示,如果游戲的運營商提供了網絡游戲平臺,并且在平臺允許玩家通過人民幣充值獲得的虛擬貨幣或者說道具轉化為法定貨幣、貴重財物的話,則可能涉及利用網絡游戲進行違法犯罪(如賭博、洗錢等)活動。

打個比方,進的全部是魔石的話,大商人會向西山居世游客服人員每個月拿一定金額的貨。據受訪玩家提供的他與擺攤商人的微信聊天記錄,包區(qū)大商人一次會從西山居客服拿幾百萬元的貨,一些小商人有時候也會從大商人那拿貨。

該玩家還提及,這些小商人其實都是一個個的游戲工作室。他們直接對接玩家,為玩家提供比官方商城價格更低的虛擬資產,并且玩家可以將自己可交易的虛擬資產賣給這些小商人。小商人每月大約能銷售四五十萬元的貨。

但從該受訪玩家提供的微信聊天記錄可知,小商人的拿貨渠道,除了上述的向包區(qū)大商人,他們所在的游戲工作室的老板也會像包區(qū)大商人一樣,從同一個供貨商,也就是西山居世游客服人員那兒拿貨。

“一般在游戲內升到了50級以后,就有很多人加你好友,即便是做游戲內的任務,從游戲內的鍛造熔爐邊路過,都會有很多擺攤商人在游戲內私聊你,問你是否需要魔石。”該受訪玩家向記者如是表示。

該玩家還向記者透露,根據其后來從據稱是《魔域》正版手游包區(qū)大商人以及某分銷小商人那兒獲取到的信息,該包區(qū)大商人是《魔域》正版手游蘋果端最早的游戲商人,因此之后的擺攤商人想要做這門生意的話,需要向其交2000元的引薦費或渠道費,并且每個月還要向其進固定金額的貨,類似股票的承購包銷的模式,這些小商人還需要自行負責將拿到的貨全部銷售出去。

該玩家還向記者稱,據他與《魔域》正版手游包蘋果區(qū)的大商人的微信聊天記錄,如果其也想成為商人,對方聲稱可將自己的拿貨渠道以3萬元價格賣給該玩家,并表示“我給你的渠道,他(渠道方)會幫你解決所有的問題”。

另據該玩家與《魔域》正版手游內的某商人的微信聊天截圖,西山居對游戲內的商人也或有一定的管理。

該聊天記錄顯示,2018年11月,西山居世游下放了一批商人的名額,“一個大商人下面下發(fā)一個商人的名額,我們有七八個游戲工作室,當時是比較好拿到商人名額的時候,但我們老板拿到一個名額,也是等了一年多才拿到的”。

“2019年6月,西山居世游就不再下放商人名額了,我們老板想另外再開一點商人號,但已經半年了都沒有拿到名額,西山居世游在商人的管控方面,對在蘋果手機上安裝的《魔域》正版手游,管控是最嚴的,比安卓都要嚴,以前只要交點錢,然后承包區(qū),每個月固定拿一定量的魔石,就可以做商人,但自2019年6月政策變了之后,有錢也拿不到商人名額了,需要西山居下放商人名額才可以。”該聊天記錄中,有游戲商人如是說道。

該受訪玩家還向記者稱,去年有一段時間,或許是有玩家就游戲內商人發(fā)送的第三方充值的廣告內容,向西山居世游投訴了,游戲內就不能發(fā)送飛鴿廣告(“飛鴿”指游戲內一種用戶可用來向其他玩家發(fā)布群體消息的功能,一些商人利用游戲內的這種功能設置,也對外發(fā)布可收售虛擬資產的廣告信息)了,玩家那時候也就看不到商人在游戲內的收售虛擬資產的廣告信息。

上述玩家透露,據其了解,一般各個直接對接玩家的游戲商人,收售虛擬資產的價格都很穩(wěn)定,玩家不管在哪個游戲區(qū)服進行登錄,價格基本都差不多。而為了防止他們之間存在惡性低價競爭,如果有玩家通過比價后,發(fā)現有商人的價格更低,只要向任何一個其他的商人提交證據進行舉報,他們都會爭取1500元的獎勵給舉報的玩家。

記者就此向西山居世游方面求證,對方稱因網龍為主研發(fā)商和運營商,所有的問題以網龍的回復為準。網龍方面未就相關問題做出回復。

在蘋果手機的應用商店的游戲產品簡介中,記者看到《魔域》手游提及了“PK爆裝,全自由交易”“更多諸多商機等你發(fā)掘”這樣的內容;宣稱由網龍《魔域》系列產品原班人馬研發(fā)、由西山居世游代理發(fā)行的延續(xù)《魔域》系列經典元素的全新手游《風暴魔域2》,在其簡介中也明確提到,“魔域獨有的自由交易體系”是游戲行業(yè)內一道亮眼的特色,在游戲中,任意道具可交易,更能讓玩家找到無數種賺錢的方法,只有《魔域》游戲可以讓玩家在游戲中還能賺錢;網龍旗下的福建天晴數碼有限公司發(fā)行的《魔域》手游口袋版的簡介中,也提及了“全民自由擺攤交易”這樣的字眼。

但在《魔域》正版手游的游戲公告中,運營商西山居世游卻明確提到,西山居世游保障玩家的游戲資產安全,對于玩家在任何第三方充值平臺充值或進行其他交易的相關行為將予以嚴厲打擊和處罰。

為何一邊對“賺錢”大加宣傳,一邊又明確表示抵制第三方交易行為?對此,UOC網游鏈創(chuàng)始人賈柯向記者表示,事實上,游戲公司與商人之間是一種“相愛相殺”的關系,總體來說,游戲公司并不愿意自己游戲中的道具在體外交易、不受控制,這樣會導致其游戲內的經濟系統(tǒng)出現崩潰。

但是在某一些節(jié)點,比如說游戲的用戶量還較小或者是一般到了年底或臨近某個業(yè)績考核期的時候,游戲公司一些相關部門的人員為了完成用戶量方面的KPI,會通過對這種虛擬資產交易的行為進行階段性的宣傳,目的是為了拉新、做市場營銷和推廣,“為了讓玩家們覺得游戲中的虛擬道具還是很有價值的,然后讓新玩家覺得可以在游戲中留存下來,甚至覺得如果充更多的錢可以把道具打得更高,實際上也是可以保值的。”賈柯補充說。

對于這種看似矛盾的宣傳,北京福至久久軟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CEO孫暉也向記者稱,一般游戲產品在不同的生命周期有不同的運營策略,像這種“賺錢”的宣傳,通常是在游戲的生命周期后期,游戲已經運營了很多年,游戲里的大V資深老玩家比較多,但新用戶比較少,游戲公司為了吸引新玩家一起來玩而做的短期的、臨時性的營銷行為。

但產業(yè)時評人張書樂向記者提及,宣傳說游戲里的玩家還能賺錢,這大概率上只是個噱頭而已。

賈柯表示,像一些從事游戲虛擬道具或統(tǒng)稱為虛擬資產交易的打金工作室,這個市場本身就有很大的規(guī)模,一般游戲只要有一些在線的玩家,它們就會存在。像之前的5173這樣的交易平臺,就有很多玩家進行二級市場的交易,這是滿足玩家間的買賣需求的正常行為。

而至于為何一方面從大方向上來說,游戲公司抵制玩家通過第三方來充值、交易,另一方面,在游戲內依然有很多的商人與玩家可進行交易?賈柯提及,或是由于一款游戲產品運營久了,在線玩家沒有那么多了,管理或整頓的動力減弱了。孫暉也提到,如果游戲公司認為游戲內商人的存在對游戲的平衡性等都沒什么太大的影響,游戲公司一般就會管得比較松。

被投訴涉賭、欺詐

但孫暉向記者提到,游戲公司一般不太可能用人民幣回收游戲虛擬資產,“游戲公司本身就是掌握游戲虛擬資產的,它如果需要的話,沒有必要還用人民幣去回收”。孫暉認為,前述“游戲商人”回收、倒賣虛擬資產行為或只牽涉到“游戲商人”自身,與游戲公司應該沒有關系。

在孫暉看來,這種情形出現的原因,可能是“游戲商人”除了在上述渠道“進貨”賣之外,還想通過其他的拿貨渠道去賣,這時候“游戲商人”通過從玩家那兒回收虛擬資產,又以較高的價格賣給玩家,這應該是玩家間正常的二級市場交易行為。

孫暉向記者表示,雖然游戲公司可能不存在用人民幣回收虛擬資產的情況,但游戲的運營商有可能存在在官方商城的充值渠道之外出售游戲虛擬資產的情況。

“這種行為有點影響游戲公司的口碑,不管是游戲運營商自己以一種隱蔽的方式去賣,還是通過中間商去賣,由于游戲運營商這種行為大都未告知玩家,所以對于玩家來說,游戲運營商或存在欺詐的嫌疑,但一般游戲公司不會承認自己有這樣的行為,因為這顯得游戲并不公平。”孫暉還提到,可能游戲公司內部的員工,會私自通過上述售賣行為來賺外快。在這種情形下,游戲公司本身也算是受害者,但它也負有對員工的管理方面的責任。

對于上述“游戲商人”提及的出售游戲虛擬資產的行為或與游戲運營商官方存在關聯的情況,丁垚認為,如果游戲運營商真的有自己的代理商,需要注意的是,所謂的代理商,有沒有與運營商官方建立一個正規(guī)合法的代理關系,作為公司經營管理方式進行公示。并且,與游戲平臺相比,這種代理銷售的價格出現打折(售價更低)的情況,或許可以看作是一種特許經營模式,由此也可能涉及到該代理經營行為是否需要審批或者備案。如果需要但未進行審批或備案,則或涉嫌違法違規(guī)。

丁垚稱,如果游戲運營商與“游戲商人”存在關聯,并且運營商官方提供了購買游戲虛擬資產及反向兌換人民幣進行結算的服務,這種結算服務本身就涉嫌違法?,F在法律上有一個慣有名詞叫“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就是說用一種表面上的合法的形式,甚至于說在一種真空的監(jiān)管模式下,掩蓋利用平臺進行銷售或者回收游戲虛擬資產,如果存在這樣的情況,游戲運營商可能就觸犯法律,該游戲玩家就不是單純?yōu)閵蕵?、精神享受,可能會利用游戲及結算方式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劉強告訴記者,是否是賭博游戲,需要從虛擬幣兌換、游戲勝率、游戲組織構成、游戲結果是否符合“射幸”等方面綜合判斷。具體到游戲上,就得看整體的兌換率、服務收費形式等,需要結合全部案卷才能判斷。

有玩家表示,在《魔域》游戲的“阿拉瑪之魂”玩法中,對于幸運融合的成功概率問題,游戲方涉嫌欺詐。

“因為16級(阿拉瑪器靈等級)的戰(zhàn)力比較高,所以我一直都想要一套,一套的價格估計要五六萬元,”有玩家向記者表示,“但游戲內的這種幸運融合中提到的概率其實是比較模糊的,它只是說了這種方式下的成功和失敗的概率,并沒有說成功情形中,玩家有可能獲得最理想的16級結果時的概率是多少,因為我就是沖著16級去的,我想要知道的是出現16級的概率是多少,但這個并沒有公示出來,我一直沒抽到過16級,這或許涉嫌欺詐”。

也有受訪玩家稱,游戲內沒有標示出現16級的具體概率是多少,“我只要證明每次進行融合的時候,這些大獎全部在抽獎池中”“就像現實中去抽獎一樣,如果抽獎箱是空的,那我無論如何也不可能抽到什么獎”。

對此,丁垚認為,這是一種商業(yè)營銷的策略,游戲運營商在這其中或許存在打擦邊球的行為,只是把最好看的概率公布出來了,對玩家而言,實質上是被誤導的。這其中,可能會存在民事欺詐的空間。

丁垚表示,如果因為這樣的情況,導致了玩家的經濟損失,玩家就可向游戲運營商索要賠償。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guī)定,如果利用虛假宣傳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導致了消費者的損失,消費者可以要求相應的賠償。如果玩家認為運營商存在侵權行為,應當保存好侵權的有效證據,以待向公安機關、行政主管部門、消費者協(xié)會舉報、投訴,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關鍵詞: 《魔域》游戲“氪金”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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